2021年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简章

2021-06-10 重庆公务员考试网

  2021年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简章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6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报名。面试按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情绪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结构化面试备考可参考2021年重庆事业单位面试系统课程重庆市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21年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任人唯贤、注重才能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指标及岗位安排

  招聘1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主要从事公务车驾驶及单位安全保卫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龄在35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9日)。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因工作特殊性,需合川区城区户籍或常住合川城区,限男性。

  4.具有良好的品行,自愿从事驾驶工作,须持有C1及以上驾照,具有5年及以上驾驶工作经历,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本次招聘对象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过党纪、政纪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5.其他不宜从事驾驶工作的。

  四、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面试、驾驶技能考试、体检、考察的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报名。

  2.报名地点: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0室(合川区江城大道236号)。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工作经历证明。经初审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经初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予报名。

  4.领取准考证:通过初审的考生,由本人持身份证于2021年6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按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情绪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分值100分,70分以下者不进入驾驶技能考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三)驾驶技能考试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名额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驾驶技能考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全部确定为驾驶技能考试对象。考试内容为路考,分值为100分,60分以下者不列入拟聘用人选。驾驶技能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驾驶技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面试成绩×50%+驾驶技能考试成绩×50%。

  根据招聘指标,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驾驶技能考试成绩高低确定优先次序,若上述情况仍相同,则进行加试。

  (五)体检

  考生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有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本条“第四款”确定拟聘用人选中的优先次序确定。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按有关要求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仍按本条“第四款”确定考察次序。

  (七)公示

  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在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c.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区人力社保局分配到所报考岗位开展工作,根据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试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按照区政府规定享受同类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保险。

  六、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七、纪律要求

  参与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八、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重庆市关于新冠病毒防疫工作的最新要求,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参考人员,考试时须持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通信行程卡“绿码”。对来自低风险地区的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持通信行程卡“绿码”,在入检处出示。所有参考人员均需在入检处提交《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二)参考人员在考试当天入场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上述证明或通信行程码“绿码”、准考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可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三)参考人员在考试当天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或通信行程码“绿码”的,以及考试当天,参考人员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不得进入考点,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因上述情形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被送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的参考人员,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并视同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九、本简章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42757606。

  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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