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四季度渝北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审查、递补和面试有关事宜的通知已发布,重庆市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8年第四季度渝北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审查、递补和面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渝北区2018年第四季度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下称“简章”)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公招现场资格审查、递补和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
(一)审查范围
报考渝北区2018年第四季度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
(二)审查时间
2019年1月2日(星期三)-1月3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三)审查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和计生委员会四楼会议室(地址:渝北区两路街道双凤路186号),联系电话:67828123、67802789。
(四)审查所需要件
①本人身份证;
②本人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其中:系2019年应届生者提供《学生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须提供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须提供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
③报考岗位对职称、执业医师资格、规培证、职业资格等有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报名信息表》(在报名系统中打印);
⑤系渝北区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事项》(《简章》附件4,请自行预留复印件以备考察环节需要)。如本人隐瞒“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考生”事实,属于不诚信报考,在公招后续环节一经发现,将受到取消聘用等处理,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自己承担;
⑥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简章》附件5)。
特别提醒:材料①-③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材料④需提供打印件2份;材料⑤-⑥需提供原件1份。
(五)其他要求
1、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参加,不得委托他人;
2、本次面试不收取任何考务费;
3、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通知。
二、递补
根据《简章》规定,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不超过2轮。
请笔试成绩接近本人所报考岗位进入面试的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免失去递补进入面试的机会。
三、面试
面试分两批进行,时间暂定为 2019年1月12日(周六)和1月19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和分组情况另行通知。
请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密切关注 2019年1月4日(周五)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面试通知》。
考生不按《面试通知》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务工作咨询电话:67812631、67822642(区人力社保局)
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