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自治县从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和2014年服务“双特计划”教师中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8-04-24 重庆公务员考试网

  酉阳自治县从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和2014年服务“双特计划”教师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5月3日,上午8:30-12:00。报名地点: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到中共酉阳自治县委组织部组织科报名。2014年服务“双特计划”教师到酉阳自治县教委人事科报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需要复习的考生可参考最新版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教材重庆市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酉阳自治县从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和2014年服务“双特计划”教师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关于从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考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的通知》(渝委组〔2017〕236号)和《2014年“双特计划”教师招聘简章》要求,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决定从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和2014年服务“双特计划”教师中招聘8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编制管理原则。
  (二)坚持注重实绩、德才兼备原则。
  (三)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全县2014年选聘、在村服务期满、现仍在岗且综合考核合格未进入公务员编的大学生村官。
  2014年由公开招募服务酉阳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期满、现仍在岗且综合考核合格的“双特计划”教师。
  以下人员不属于聘用范围:服务期内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可报考大溪镇农服中心等15个岗位(单位及岗位见附件2)。
  2014年服务“双特计划”教师可报考苍岭小学等74个岗位(单位及岗位见附件2)。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3日,上午8:30-12:00。
  2.报名地点: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到中共酉阳自治县委组织部组织科报名。
  2014年服务“双特计划”教师到酉阳自治县教委人事科报名。
  3.报名材料及相关事项: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登记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
  4.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教委分别负责,对考生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考察,并对其档案进行审查。
  (二)考试考核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分值各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以结构化方试进行,面试内容以人的基本沟通、交流为题目。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招聘人选。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和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和90分以上的,考官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招聘人选。
  考试考核时间、地点报名时通知。
  (三)体检
  体检由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县教委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凡签订聘用合同者,必须在酉阳服务5年以上(原村官和特岗教师服务期年限不计算在内),未满服务期的,解除人事关系并按10000元/年标准承担剩余期限的违约责任。
  聘用人员按规定不执行试用期,“大学生村官”服务期和特岗”服务期累计计算工龄。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顺利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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