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2016年四季度事业单位招聘护理岗位条件补充通知

2016-11-16 重庆公务员考试网

  关于调整《大足区2016年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中区人民医院护理岗位条件的补充通知已公布,重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宜发布如下:
各位考生:
  为进一步扩大选人视野,招聘优秀实用人才,经研究,现对大足区于2016年11月11日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大足区2016年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中区人民医院护理岗位学历(学位) 要求适当放宽报考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一、区人民医院护理岗位学历(学位)要求由”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5年制)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升本除外)”调整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升本除外)”。
  二、简章中其余事项不变,按原有约定执行。
  由此给广大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2343780636
  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6日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