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大足区2016年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中区人民医院护理岗位条件的补充通知已公布,重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宜发布如下:
各位考生:
一、区人民医院护理岗位学历(学位)要求由”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5年制)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升本除外)”调整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升本除外)”。
二、简章中其余事项不变,按原有约定执行。
由此给广大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2343780636
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6日